发布时间:2025-03-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12号)以及《江苏省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名单认定工作指引》要求,江苏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经纳税企业自主申请、县级初核、市级复核、省级审核,形成了《江苏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2025年3月24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江苏省水利厅反映,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6338066,025-86338471。
附件:
1.江苏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
2.江苏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产品定额情况统计表
附件:
1.江苏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docx
2.江苏省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产品定额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