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连农〔2023〕136号
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林海局)、财政局,市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区域范围为市本级及市辖区。
二、项目单体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为500万元(含)以下,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0.5。事业单位等项目实施单位可不要求项目配套资金。
三、申报单位有验收未通过或有未完工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不得存在“大棚房”问题和违反耕地保护、耕地用途管控等相关政策。
五、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类农业农村项目申报。
六、申报的项目在能接入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的,要按要求接入,未接入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七、项目申报评审程序:严格按照本指南对项目现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室(单位)负责对区级申报项目立项评审,制定项目立项计划。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负责项目立项计划汇总、提交研究和立项公示。
八、本指南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自公示日起20天内为项目申报期,原则上不得逾期申报。
九、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类,郭凯妍,0518-86090591;绿色高效种植类,胡曙鋆,0518-86090562;畜牧发展类,蒋向君,0518-85190197;渔业发展类,李源,0518-8548008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徐大桥,0518-85480626。区局:赣榆区,李军,0518-86992686;海州区,王峰,0518-81581978;连云区农业农村局,张杰,0518-80625682;连云区林海局,徐啸涛,0518-80701572;开发区,齐振龙,0518-85882356;徐圩新区:顾言凡,0518-82252150;云台山景区:江慧,0518-86095605。
政策解读: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陶小祥,0518-86090532,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程啸林,0518-85521515。
附件:
1.连云港市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竞争性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竞争性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格式)
3.项目申报承诺书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附件1-3.pdf
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