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572号)要求,经测评、初核、审核等程序,拟确定8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见附件1)、36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通过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中予以撤销。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电话:010-62084924、010-62084853
传真:010-62083094
邮件:chanyechu@cnipa.gov.cn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通过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通过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3年11月13日
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