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工匠课堂优质课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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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工匠课堂优质课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平台方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优化江苏工匠课堂课程资源,为劳动者提供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高培训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工匠课堂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04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质职业技能培训线上课程资源,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常态化向社会征集。

二、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企业、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平台机构、各类院校、培训评价机构和行业组织等。

三、征集内容

线上课程资源以促进劳动者技能成才和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满足城乡劳动者终身培训学习需求,主要面向以下六种类型开展征集:

(一)先进制造类。涉及半导体、新材料、新兴数字产业和智改数转等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如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化工总控工、人工智能训练师等。

(二)重点产业类。涉及我省50个重点产业链的职业(工种)。如光伏组件制造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数控车工、焊工等。

(三)新业态新职业类。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的新职业(工种)。如电子商务师、直播销售员、全媒体运营师、在线学习服务师等。

(四)现代服务类。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量大的热门职业(工种)。如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中式面点师等。

(五)创新创业类。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创业能力,指导创业方向,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职业(工种)。如创业意识培训(GYB)、创业能力培训(SYB)、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职业培训师等。

(六)乡村振兴及劳务品牌类。围绕新业态、新技术和劳务品牌、地方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如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检测与维修、黄桥烧饼制作、盱眙小龙虾等。

四、征集条件

(一)提供线上课程资源的单位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且正式运营服务,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课程资源内容应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行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和江苏工匠课堂平台技术规范等要求。

(三)课程资源分为公益类、自费类、补贴类,公益类为免费课程,自费类、补贴类课程原则上为有偿使用,根据课程平台使用情况获得一定的课程使用费,其中劳动者选学补贴类课程可按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四)鼓励有条件的课程资源提供方,面向劳动者特别是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免费线上课程。

(五)课程资源提供方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五、征集流程

(一)入驻申报。各单位可直接登录江苏工匠课堂(www.jsgjkt.com)注册单位账号;并通过平台首页“课程征集”界面,根据要求线上提交材料(详见附件),同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接入事项。

(二)上传课程。通过审核的课程资源提供方,在江苏工匠课堂平台课程资源方管理后台“课程管理”进行课程建设。

(三)课程推送。完成课程建设、版权模板、试题及试卷建设后,课程通过“资源管理后台—推送管理”进行推送;江苏工匠课堂课程审核专家委员会将对推送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江苏工匠课堂上线。

六、政策支持

(一)对入选的课程资源提供方和线上课程资源,在江苏工匠课堂面向社会公布并推荐各地使用,实行动态调整。

(二)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五星级培训评价机构、省重点技师学院等提供优质课程资源的,可作为优先选用对象,快速入驻平台。

(三)劳动者通过江苏工匠课堂补贴类课程的学时,可作为领取政府补贴有效培训学时。

(四)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并被社会广泛认可的,可在年度评优评先中列为优先推荐对象。

联 系 人:胡 珉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713

联系电话:025-83271726

电子邮箱:57869087@qq.com

 

附件:入驻申报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附件: 入驻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