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政策支持
蚕种冷库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额定省补资金30万元,其他项目省补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3,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内容
推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数字农业基地建设;围绕抗“鲤出血病”异育鲫鱼种苗试验,建立种苗试验基地;蚕种冷库设施设备建设。
三、基本要求
(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1.由市本级养殖场(企业)及所属企业申报;
2.申报单位要有养殖基地占有土地的经营权,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环保要求,有环评报告和批复等文件,且合法经营、规模适度。建设畜禽养殖基地需达到相关规模。
(二)数字农业基地建设
1.由市本级企业申报;
2.申报单位要有占有土地的经营权,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合法经营、规模适度。符合环保要求,有环评报告和批复等文件。种养规模需达到相关标准。
(三)渔业种苗试验基地建设
1.由市本级企业及所属水产养殖基地申报;
2.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有环评手续,合法经营、规模适度,具有一定的养殖管理经验和一定数量科研人员,可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培育出具有抗“鲤出血病”异育鲫鱼种苗。
(四)蚕种冷库设施设备建设
1.由市本级蚕种冷藏加工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要有生产基地占有土地的经营权,合法经营。通过添置先进设备能有效提高蚕种的良卵率和蚕种装盒速度,减少用工,全年储藏保护蚕种22万张以上,孵化率达到95%以上。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要求于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五、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处 李志宏 0515-83709502;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 沈永龙 0515-88269415;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处 王玲梅 0515-88269506;
市农业农村局种业处 夏小全 0515-88269527;
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 李志祥 0515-88269189;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高婧 0515-6801123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本级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