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人才发展
镇人社函〔2022〕113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设站高校: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镇人才办〔2021〕6号镇财社〔2021〕83号)和《关于印发〈镇江市优秀高校人才工作站评价办法〉的通知》(镇人社发〔2022〕75号镇财社〔2022〕1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镇江市优秀高校人才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7月1日前与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镇江市(高校)人才工作站合作协议》,设立了镇江市高校人才工作站并开展相关工作的普通高校。申报主体原则上为设站高校或学校层面就业部门。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优秀高校人才工作站采取线下申报方式。与市人社局签约高校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与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约高校提交至各市、区人社部门。
四、申报内容和材料
各设站高校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要求详见《镇江市优秀高校人才工作站评价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申报材料为《2022年度镇江市高校人才工作站自评表》《2022年度镇江市高校人才工作服务专员奖励推荐表》,相关表格需加盖设站高校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提供相关台账资料,主要有:1.《镇江市(高校)人才工作站合作协议》;2.近2年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表;3.学校就业云平台毕业去向落实地为镇江市的2022届学生名单(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签约单位);4.自评表中完成其他工作事项的图文资料。
五、工作流程
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或辖市、区人社局根据申报材料,依据评价办法组织初审,按照从高到低排序选出优秀工作站推荐名单,其中:丹阳市2家、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各1家,市直7家。市人才办、人社局根据初审情况,邀请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勤,联系电话:0511-84403809;
丹阳市人社局 联系人:林之淞,联系电话:0511-86571182;
句容市人社局 联系人:周丽,联系电话:13912101502;
扬中市人社局 联系人:殷勤,联系电话:0511-88355071;
丹徒区人社局 联系人:颜敏,联系电话:0511-87051272;
京口区人社局 联系人:吴锦红,联系电话:0511-88051566;
润州区人社局 联系人:王昱坤,联系电话:0511-81988339;
镇江新区人社局 联系人:印俊,联系电话:0511-83170531;
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徐虹,电话:13775324052。
附件:
1.2022年度镇江市高校人才工作站自评表(略)
2.2022年度镇江市高校人才工作服务专员奖励推荐表(略)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镇江市优秀高校人才工作站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