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镇人社发〔2022〕11号
各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镇江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镇各部省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发挥专家队伍在产业强市中的作用,根据《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镇政办发〔2003〕7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以近3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选拔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选拔工作向我市“四群八链”重点产业人才倾斜,向青年人才倾斜,向基层人员倾斜。
二、选拔人数和推荐指标
2022年选拔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数不超过40名。本次专家选拔的推荐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控制指标数(详见附件1)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其它未单独核定控制指标数的部门或单位推荐人选数不超过1人。
三、选拔范围和对象
镇江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含驻镇部省属单位)中,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已入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人员,不再参加选拔。
四、选拔条件
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一线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
(一)专业技术人才
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高,取得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的创造性研究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富有创见性、开拓性的研究成果,在省内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广泛认可,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者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3.在应用技术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在完成国家、省(部)、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思想、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有独特创造,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项。
5.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健康工作第一线,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者在卫生健康科研方面获得同行公认的、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获得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奖项。
6.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地位。
8.在宣传文化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组织领导或亲自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10.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对本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
(二)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
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乡土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市内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苏(大)工匠、省技术能手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5.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得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荣誉称号或取得省乡土人才大赛决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五、奖励措施
入选专家由市政府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我市D类人才(市级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参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各类国家和省高层次专家项目的选拔。
六、选拔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其中,部省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直接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及所在辖市(区)人社局盖章后统一报送。(推荐人选基本情况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核。市人社局对照申报条件,对各地、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
(四)考察报批。市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入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后的拟入选人员及企业名单提交市征信中心进行征信审核(党员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并发文公布。
七、申报材料
(一)《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3份,加盖所在单位、辖市(区)人社局或市主管部门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WORD版本)。
(二)证明材料1份,单独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获奖情况”栏目所填写的各个奖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近3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的主要内容复印件;
6.已取得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7.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
证明材料控制在40页以内,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一概不退。
(三)《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纸质材料1份。
(四)《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EXCEL格式)。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附件5)。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拔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是我市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扩大选拔工作覆盖面。
(二)提升选拔质量。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综合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的数量,参照推荐指标,统筹做好各类人才的推荐工作。坚持好中选优,确保将那些长期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须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申报材料请于3月28日前报送至镇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吕益,于潇
联系电话:0511-85340321,0511-85340340。
电子邮箱:515850147@qq.com,971624568@qq.com。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705室。
附件:
1.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控制指标
2.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3.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
5.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封面)
6.各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 1.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控制指标.docx 2.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doc 3.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4.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5.2022年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封面).doc 6.各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