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解读】《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11月,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为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化金融创新改革,防控地方金融风险,作出了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普惠金融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原有的《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33号)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迫切需要修订完善。

立足发挥“财政+金融”的政策协同效应,省财政厅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对苏财规〔2017〕33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出台《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管理办法》。

三、制定过程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拟定《管理办法》初稿。初稿完成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意见,并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最终形成《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八条,增加了省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科创板上市奖励、融资租赁风险补偿、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等政策,删减了“小微创业贷”、“科技贷款资金池”等单项政银合作产品的表述,废止了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奖补、保险业务风险补偿、资产证券化项目奖励等政策,并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进行了优化和规范。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依据、使用和管理原则、部门职责分工等。第二章为支持范围和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领域,综合运用资金池增信、风险补偿、以奖代补、费用补助等形式进行支持。第三章为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规定了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资金管理的流程。第四章为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处理处罚的方式,强调要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五章为附则,规定了实施时间、废止相应的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