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疫情应对丨关于助力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点

一、调剂安排省级文旅发展资金2100万元对旅行社企业进行奖补,鼓励其创新。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南京市、扬州市旅行社企业;

二、调剂安排省级文旅发展资金3500万元,对重点旅游景区(村镇)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进行适当补助,优先支持南京市、扬州市符合条件的项目;

三、调剂安排省级文旅发展资金10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适当奖补,帮助其尽快恢复运营;

四、对旅游产业发展加大基金支持,免除南京市、扬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贷项目2021年下半年利息,免除其他设区市在贷项目2021年第三季度利息;

五、提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文旅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重点扶持文旅融合建设等项目,扶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新业态新模式小微项目;

六、调剂安排省级文旅发展资金1500万元,对认定的第二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给予适当补助,推出相关惠民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

七、利用媒体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全省文旅资源,在相关站点增加南京市、扬州市旅游资源宣传频次,发挥相关平台作用,组织更多文旅企业参展参会;

八、梳理纾困惠企政策,以多种形式推送给文旅企业,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设立文旅特色支行,推出“乡旅E贷”专项信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