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征集对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鼓励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藏(展)品捐赠,征集主要以无偿捐赠方式进行。对符合要求的部分材料成本较高的藏(展)品,可适当给予一定的材料经费补助。
二、征集范围
1.民间文学、民俗类:历史资料、相关书籍等;
2.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类:历史资料、演出道具等;
3.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历史资料、武术器械等;
4.传统医药类:历史资料、中药药物等。老字号店铺的相关器具、装饰装修等可整体纳入征集范围;
5.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文献资料、代表性作品等。
三、征集要求
1. 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表现形式,每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不少于3件(套)藏(展)品;
2. 捐赠人或单位对藏(展)品拥有全部所有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且藏(展)品应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
四、材料报送
文旅部等主管部门组织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填写成员信息表,11月11日至12月15日填写征集表格和汇总表,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yguihuachu@163.com。
五、联系方式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颖、毛静彦,010-64913768;王淑庆、吕明,010-66034288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展)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