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信局起草了《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邮箱:zjsfgwzhc@163.com,电话:0511-89667298。
附件:
1.《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开征求对《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附件: 《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公开征求对《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023-04-06